楼下漏水一定是楼上的原因吗,楼下漏水一定是楼上的问题吗谁的责任

 2024-02-18  阅读 316  评论 0

摘要:房屋在居住过程中会遇到些问题,比如房屋漏水。房屋漏水的原因很多,楼下因为受到损失,一般都会认为是楼上的责任。一般情况下,为了快速解决问题,邻居双方有一方会考虑邻里关系,接受大众的说法,作出处理。笔者一年前经历了相邻关系中的下水管漏水事件,与邻居沟通无果,后诉至法院,现将事情前后梳理如下,给有相似问题的友友以参考。笔者家位于楼上,于2020年8月开始装修,2021年8月1日搬入新家,装修期间落实防水等问题,楼下邻居反映无异常情况。楼下邻居于2019年4月开始装修,2020年3月入住,楼下邻居将家中客卫生间改

房屋在居住过程中会遇到些问题,比如房屋漏水。房屋漏水的原因很多,楼下因为受到损失,一般都会认为是楼上的责任。一般情况下,为了快速解决问题,邻居双方有一方会考虑邻里关系,接受大众的说法,作出处理。

笔者一年前经历了相邻关系中的下水管漏水事件,与邻居沟通无果,后诉至法院,现将事情前后梳理如下,给有相似问题的友友以参考。

笔者家位于楼上,于2020年8月开始装修,2021年8月1日搬入新家,装修期间落实防水等问题,楼下邻居反映无异常情况。楼下邻居于2019年4月开始装修,2020年3月入住,楼下邻居将家中客卫生间改为衣帽间。2021年8月7日楼下邻居发现家中客卫有漏水现象,楼下邻居找到楼上家中,笔者积极配合,查找原因无果,笔者报物业,因下雨物业没有到场,提出关闭楼上水路,第二天查找问题原因。8月8日物业到楼下查出漏水原因:处在楼下家中卫生间顶部的下水明管破裂。破裂位置有两处,一处在与楼上洗漱盆相连的管理上,一处在主共用下水管道三通上。

管道破裂位置,下面灰色就是楼下邻居做的柜子顶部

主共用管道处的裂纹

破裂位置


查明问题后,笔者认为导致漏水的位置在楼下家中,非自己过错造成,与笔者没有关系。物业到楼上家中告知笔者管道谁使用谁维护,说管道破裂是因为楼上笔者装修时接了管道所致,笔者认为物业胡说八道,与物业维修人员发生辩论争吵。楼下邻居认为物业的说法正确,并认为楼上笔者在装修前在客卫放过重物,导致管道破裂,他们是受害者。

楼下邻居将家中客卫生间改为衣帽间,笔者认为楼下邻居在装修时碰撞了下水管道致使管道两处破裂。与楼下邻居沟通,楼下邻居否认该事情,认为他们在装修过程中不可能碰到管道,原因有二:1,管道破裂位置在柜子上方,且在与柜子相邻面的反方向,装柜子与吊顶不可能碰到。2,如果有问题,他家的装修工人一定会告诉他们的。

管道破裂位置描述图

从漏水事件开始,笔者家中客卫生间停用。物业不管此事,笔者投诉12345,投诉到县物业办,物业办初听此事,也认为责任不在我家,责令物业协调解决此事。物业电话笔者并一再强调物业是没有责任的,约笔者一同到楼下家中协调,楼下邻居提出拆装柜子需要1000元,为尽快解决此事,笔者再次表达了意见,处在楼下的管道破裂与楼上没有关系,笔者提出笔者负担三百元,剩下的由物业与楼下邻居共同解决,物业与楼下邻居不同意,楼下邻居出言不逊,第一次调解失败。笔者再次找到12345,县物业办。中间已过去一个多月。县物业办与楼下邻居沟通调解,物业再次约笔者到楼下邻居调解,楼下邻居说他家有两个微波炉等一堆财物损失,要2000元才肯拆柜子维修。物业愿意减免一些物业费,笔者想尽快解决此事,愿意负担五百,楼下邻居不同意,再次协调失败。

笔者十分郁闷生气。客卫生间1米6乘1米7大小,有窗户。因为卫生间门与窗户原因,楼下邻居只沿一面墙做了柜子,柜子长大约也就1米,高2.4米左右。漏水当天去楼下家中,看到柜中放着卫生纸,并且外面包装都未拆。楼下邻居也未说他家值钱的东西被水淋上。后面几天去楼下邻居家,也并未发现或听到他家财产损失较大。

楼下邻居出示的财产损失清单

财产损失图片

财产损失图片

财产损失图片

因楼下邻居为六十岁以上老人,笔者不愿与之发生正面冲突。楼下邻居拖着不解决,反正与他们没损失。在物业与物业办的协调解决下也未能解决问题,物业办提出让我们走法律诉讼途径。笔者于2021年11月将楼下邻居起诉至法院,请求依法判决被告(楼下邻居)修复原告(笔者)卫生间下水管道,恢复原告卫生间下水使用权。

法院一审判定被告(楼下邻居)将管道修复至原告(笔者)能正常使用卫生间的水源排水程度。被告(楼下邻居)不服,上诉至中级人民法院,要求重审或改判上诉人(楼下邻居)不承担责任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,认为上诉人(楼下邻居)提交的证据不能达到证明目的,不予采信。二审查明的事实与一审查明一致,对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予以确认,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,本判决为终审判决。

判决出来后,笔者发消息给楼下邻居,愿意多给出十天时间让楼下邻居修复下水管道问题。楼下邻居前面回复信息说事情没完,他们要起诉我们造成他家家下水管道破裂,污水淹他家造成的财产损失,说我家要用水,他们就堵了管子。笔者回复信息告诉中共党员,曾经的法律工作者,知法犯法,罪加一等,再怎样起诉,他家的损失也不是笔者承担……。又过了几天,楼下邻居回复信息说他们找人把管子修好了,这个事情才过去。

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八十八条,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、方便生活、团结互助、公平合理的原则,正确处理相邻关系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二百九十六条,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、排水、通行、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,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,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,应当承担侵权责任。

所以,楼下漏水不一定是楼上的责任,有财产损失的一方不一定有理,具体事情要具体分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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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签:楼上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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